第二天,一个陌生的佣人送来午餐。

餐盘下压着一张照片。

是陆薇薇。

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,站在阳光下,笑得天真烂漫。

她脖子上戴着一条项链,是我十八岁生日时,沈西野用他人生第一笔干净的钱买给我的。

后来在一次任务中遗失了,我找了很久都没找到。

原来,在他这里。

照片背面有一行字,笔迹娟秀。

“姐姐,西野哥哥说,这条项链只有像我这样干干净净的人才配得上。”

“他说你太脏了,你身上的味道,让他反胃。”

我的手控制不住地发抖。

脏。

是啊,我怎么会不脏。

为了把他从死人堆里拖出来,我曾三天三夜没合眼,亲手缝合了他身上十七处伤口。

为了给他报仇,我曾一个人闯进敌方老巢,杀了三十七个人。

我满身血污地回到他身边时,他抱着我,吻遍我身上的每一道伤疤。

他说:“我的鸢鸢,是这个世界上最干净的姑娘。”

如今,他嫌我脏了。

我捏着照片,笑出了声。

当晚,沈西野回来时,我正坐在客厅等他。

餐桌上摆着精致的烛光晚餐,红酒,牛排,还有他最喜欢的黑天鹅蛋糕。

他愣了一下,随即眼底浮现出欣喜。

“鸢鸢,你...”

我对他举起酒杯,笑意盈盈。

“沈西野,恭喜你。”

“恭喜我什么?”

“恭喜你,终于找到了心仪的女孩。”

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。

我站起身,走到他面前,将那张照片拍在他胸口。

“不过,有件事我得提醒你。”

我凑到他耳边,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。

“我这个人,有个毛病。”

“我用过的东西,就算不要了,扔了,也见不得别人碰。”

“谁碰,我剁谁的手。”

沈西野的呼吸陡然急促,他死死盯着我。

“你对她做了什么?”

“没什么。”

我退后一步,欣赏着他惊怒交加的表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