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年,爷爷所在的连队被敌军围困在零下四十度的雪山,弹尽粮绝。
是他,带着仅剩的三名战友,背着重要情报,在雪地里潜伏了七天七夜,最终撕开了一道口子,保住了整个战区的战略部署。
那场战役后,他活了下来,腿却留下了终身残疾。
这身礼服,是他一生的写照,是他用血与火铸就的丰碑。
而现在,这丰碑,被人当成垃圾一样,毁了。 “哎哟,还挺宝贝的嘛。”
阿坤走过来,用他皮鞋的鞋尖,故意碾了碾我手边的一块碎片。
“我说沈默,你差不多就得了。一件破衣服而已,至于吗?”
“你爷爷都死了八百年了,你还守着这些老掉牙的东西有什么用?能让你飞黄腾达,还是能让你少奋斗三十年?”
他越说越起劲,唾沫星子都快喷到我脸上。
“你看我,跟了林姐,现在吃香的喝辣的。你呢?守着一堆破烂,活得像条狗。”
“我警告你,把你的脏脚拿开。”我抬起头,声音嘶哑,眼神冰冷。
“哟呵?还敢跟我横?”
阿坤非但没收敛,反而笑得更猖狂了。
“怎么?想打我啊?你敢吗?”
“你动我一根手指头试试?信不信我立马让林姐把你和你爷爷的棺材一起从这别墅里扔出去!”
“让你连个下葬的地方都没有!”
我体内的血液,瞬间沸腾。
自从我进入那个特殊部门,接受最严酷的训练以来,我学会了控制一切情绪。
但此刻,所有的冷静和克制,都在分崩离析。
灵堂外,传来宾客们低低的议论声。
“这都几点了,怎么还不开始啊?”
“听说是新姑爷不愿意换衣服,在那闹脾气呢。”
“不是吧?林家给他这么大的脸,他还想怎么样?真是不知好歹。”
“就是,能当林家的上门女婿,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气,还挑三拣四的,换我早乐开花了。”
阿坤脸上的得意之色更浓了。
“听见没?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。别不识抬举了,赶紧的,把这身‘战袍’换上,还能赶上吉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