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周后,张旭的父母来到我娘家。
我妈开了门,看到他们,脸色很难看。
“亲家,我们是来谈谈的。”张旭的爸爸说。
我妈没让他们进来。
“没什么好谈的。”
“怎么能没什么好谈呢?”婆婆急了,“林雨这是要毁了我儿子啊!”
“毁了?”我妈冷笑,“是你儿子先毁了我女儿!婚后买的房子,只写他自己的名字!还让我女儿交5年房租!你们家就是这么欺负人的?”
“那房子是我们出钱买的!”婆婆提高了声音。
“我女儿也出了10万!”我妈不甘示弱,“那10万是我给她的!你们家用了,却不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,这叫什么?这叫骗!”
两边吵了起来。
我走出来。
“够了。”
他们都看向我。
“你们来,是想说什么?”我问。
张旭的爸爸咳了一声。
“林雨,你看,大家都是一家人,有什么话好好说。你这一***,多伤和气。”
“和气?”我笑了,“我住在自己家里,交了5年房租,这叫和气?”
“那是因为——”
“因为什么?”我打断他,“因为这房子是你们出钱买的?可这房子是婚后买的,是夫妻共同财产。法律上,跟你们没关系。”
婆婆的脸涨得通红。
“林雨!你怎么能这么说?!我们含辛茹苦供小旭读书,供他买房,你现在要分我们的房子?!”
“我不是要分你们的房子。”我说,“我是要分我的房子。”
“这房子不是你的!”婆婆吼道,“产权证上写的是小旭的名字!”
“可这是婚后买的。”我一字一句地说,“婚后买的房子,就是夫妻共同财产,不管产权证上写的是谁。”
张旭的爸爸拉住婆婆。
“你别激动。”他看向我,“林雨,你说,你到底想要什么?”
“第一,离婚。第二,房子我要50%的产权,或者折价85万。第三,返还我的10万首付和18万房租。”
“你做梦!”婆婆叫起来,“一分钱都别想!”
“那法庭上见。”我转身回了房间。
身后传来婆婆的咒骂声。
我关上门,靠在门板上。
我的手在抖。
但我不能退。
这5年,我退得够多了。
两周后,开庭了。
法庭上,张旭穿着西装,坐在原告席对面。
他看都不看我一眼。
法官开始询问。
“被告张旭,原告林雨主张,你们婚后购买的房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,你的意见是什么?”
张旭站起来。
“法官,这房子虽然是婚后购买的,但首付50万是我父母出的,每个月的房贷也是我在还。原告几乎没有贡献,不应当分割50%。”
王律师站起来。
“法官,被告的陈述不符合事实。首先,首付50万中,有10万是原告的母亲给原告的,原告转给被告用于支付首付。我们有转账记录和备注为证。其次,婚后被告每月向原告收取3000元所谓的‘房租’,5年共计18万元,实际上是变相占有夫妻共同财产。”
法官看向张旭。
“被告,对于原告母亲给付的10万元,你有何说法?”
张旭的律师站起来。
“法官,那10万元是原告自愿给付被告的,属于赠与,不能算作首付款。”
“这是胡说!”王律师立刻反驳,“原告的母亲转账时,明确备注了‘给女儿女婿的备用金’,并且原告转给被告时,被告明确表示要用于‘交房子的费用’。这明显是用于购房的,不是赠与。”
法官翻看着证据材料。
“关于原告支付的18万元‘房租’,被告有何说法?”
张旭的律师说:“被告认为,原告居住在被告的房产中,支付一定的居住费用是合理的。”
“合理?”王律师冷笑,“这是夫妻共同居住的婚房,是婚后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,凭什么要原告支付‘房租’?被告此举,是变相侵占夫妻共同财产,应当返还。”
法庭辩论了很久。
最后,法官宣布休庭,择日宣判。
走出***,我的腿有点软。
王律师扶住我。
“林女士,您别担心。从今天的庭审情况看,我们的证据很充分,胜诉的可能性很大。”
我点了点头。
回到家,我妈煮了汤给我喝。
“林雨,今天怎么样?”
“还行。”我说,“律师说,我们的证据很足。”
“那就好。”我妈叹了口气,“这些天,你受苦了。”
“妈,我没事。”我握住她的手,“我现在只想拿回属于我的东西,然后重新开始。”
我妈的眼眶红了。
“好孩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