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周后,张旭的父母来到我娘家。

我妈开了门,看到他们,脸色很难看。

“亲家,我们是来谈谈的。”张旭的爸爸说。

我妈没让他们进来。

“没什么好谈的。”

“怎么能没什么好谈呢?”婆婆急了,“林雨这是要毁了我儿子啊!”

“毁了?”我妈冷笑,“是你儿子先毁了我女儿!婚后买的房子,只写他自己的名字!还让我女儿交5年房租!你们家就是这么欺负人的?”

“那房子是我们出钱买的!”婆婆提高了声音。

“我女儿也出了10万!”我妈不甘示弱,“那10万是我给她的!你们家用了,却不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,这叫什么?这叫骗!”

两边吵了起来。

我走出来。

“够了。”

他们都看向我。

“你们来,是想说什么?”我问。

张旭的爸爸咳了一声。

“林雨,你看,大家都是一家人,有什么话好好说。你这一***,多伤和气。”

“和气?”我笑了,“我住在自己家里,交了5年房租,这叫和气?”

“那是因为——”

“因为什么?”我打断他,“因为这房子是你们出钱买的?可这房子是婚后买的,是夫妻共同财产。法律上,跟你们没关系。”

婆婆的脸涨得通红。

“林雨!你怎么能这么说?!我们含辛茹苦供小旭读书,供他买房,你现在要分我们的房子?!”

“我不是要分你们的房子。”我说,“我是要分我的房子。”

“这房子不是你的!”婆婆吼道,“产权证上写的是小旭的名字!”

“可这是婚后买的。”我一字一句地说,“婚后买的房子,就是夫妻共同财产,不管产权证上写的是谁。”

张旭的爸爸拉住婆婆。

“你别激动。”他看向我,“林雨,你说,你到底想要什么?”

“第一,离婚。第二,房子我要50%的产权,或者折价85万。第三,返还我的10万首付和18万房租。”

“你做梦!”婆婆叫起来,“一分钱都别想!”

“那法庭上见。”我转身回了房间。

身后传来婆婆的咒骂声。

我关上门,靠在门板上。

我的手在抖。

但我不能退。

这5年,我退得够多了。

两周后,开庭了。

法庭上,张旭穿着西装,坐在原告席对面。

他看都不看我一眼。

法官开始询问。

“被告张旭,原告林雨主张,你们婚后购买的房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,你的意见是什么?”

张旭站起来。

“法官,这房子虽然是婚后购买的,但首付50万是我父母出的,每个月的房贷也是我在还。原告几乎没有贡献,不应当分割50%。”

王律师站起来。

“法官,被告的陈述不符合事实。首先,首付50万中,有10万是原告的母亲给原告的,原告转给被告用于支付首付。我们有转账记录和备注为证。其次,婚后被告每月向原告收取3000元所谓的‘房租’,5年共计18万元,实际上是变相占有夫妻共同财产。”

法官看向张旭。

“被告,对于原告母亲给付的10万元,你有何说法?”

张旭的律师站起来。

“法官,那10万元是原告自愿给付被告的,属于赠与,不能算作首付款。”

“这是胡说!”王律师立刻反驳,“原告的母亲转账时,明确备注了‘给女儿女婿的备用金’,并且原告转给被告时,被告明确表示要用于‘交房子的费用’。这明显是用于购房的,不是赠与。”

法官翻看着证据材料。

“关于原告支付的18万元‘房租’,被告有何说法?”

张旭的律师说:“被告认为,原告居住在被告的房产中,支付一定的居住费用是合理的。”

“合理?”王律师冷笑,“这是夫妻共同居住的婚房,是婚后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,凭什么要原告支付‘房租’?被告此举,是变相侵占夫妻共同财产,应当返还。”

法庭辩论了很久。

最后,法官宣布休庭,择日宣判。

走出***,我的腿有点软。

王律师扶住我。

“林女士,您别担心。从今天的庭审情况看,我们的证据很充分,胜诉的可能性很大。”

我点了点头。

回到家,我妈煮了汤给我喝。

“林雨,今天怎么样?”

“还行。”我说,“律师说,我们的证据很足。”

“那就好。”我妈叹了口气,“这些天,你受苦了。”

“妈,我没事。”我握住她的手,“我现在只想拿回属于我的东西,然后重新开始。”

我妈的眼眶红了。

“好孩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