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我分明还活着。

这具名叫林若初的躯壳行尸走肉一样呼吸着。

我想起多年前和陆知妄的相遇。

烂尾房街区,他像乞丐一样和野狗争食。

见到我手里捧着的烤红薯,他眼睛一亮,扑过来抢走。

我被他推得一个踉跄,滑倒在雪地上。

可不知怎的,看到他野人小孩一般的模样,我蓦的心生怜悯。

我把他捡回去,给他吃给他穿,还说服爸妈送他去读书。

他也算争气,一路名校,光芒万丈。

所有人都说我只是个烂三本,配不上这个青年天才。

但陆知妄并没有嫌弃我,还给学校施压,给我分配工作。

我很知足。

每天下班后,我做好一大桌子菜,等着陆知妄回来吃饭,和我说上几句话。

可是陆知妄却对我越来越冷淡,婚后不久,就以科研需要为名,搬离卧室,去书房办公。

“难道陆院士那时候就外面有女人了?”

陪我去医院的路上,月月忍不住问我:

“若初姐,陆院士的婚姻旧事,你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?”

我沉默一刻,然后说:

“因为…我是陆院士家……的保姆。”

月月眼睛噌的一亮,抱着我的手臂,缠着问:

“那陆院士是真的变心了吗?那个小三是不是他学生,教授和女学生那种?”

问的很好。

但是她猜错了。

陆知妄在学术上克己复礼,从未和漂亮女门生有过纠缠。

他甚至在一次房事后,语气调侃的对我说,他不知道什么是美女,分不清什么是美丑。

可我为了讨好他真的很费心思的打扮自己!

我不服气,所以在一次学术论坛结束后堵住他,问’我打扮的好不好看,有没给你涨脸?‘

当时陆知妄只是皱眉,好半响都没给我回复。

就连同僚都笑他,“陆教授眼光独特,竟然不知妻美!”

“不知妻美”,一时成为帝清大学广为流传的笑谈。

我只觉得丢尽脸,再也不问这种尴尬的问题,也不再出现在公开场合。

后来陆知妄外出采购仪器的时候,遇见了当劳务派遣临时工的秦秋岚。

这个女人也是个奇人,长得一般,野心不小。

在高知教授和大老板云集的商务晚宴上,她主动把自己当成一盘菜。

细说她一个大凉山的贫困生,如今靠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走到现在,又争取到了劳务派遣这份好工作。

结束后,陆知妄给她一张烫金名片,问她是否愿意考研,报名他的ai研究课题组。

女孩退后一步,支支吾吾说:

“不——不行的,我不是那个意思!”

陆知妄难得来了兴趣,“你不想?”

女孩被晒得黝黑的脸泛起红晕,羞涩的说:

“我不要加入陆教授的课题组。”

彼时陆知妄已经是国内知名的大教授,自是心高气傲,眼里揉不得沙子。

平时我在家稍有惹他不高兴,或是煮的菜咸了淡了,他就几天不回家,发消息也不回。

此刻他正要冷脸走人,女孩急急扯住他的袖子。

“不,我的意思是……如果我报名了你的研究生,我就不能跟你谈恋爱了。”

看着女孩那张紧张泛红算不上漂亮的脸,陆知妄漆黑的眼底绽放出光芒。

之后两人时常走在一起,关系越来越近。

就连他的学生都经常撞见两人轧马路。

而蠢笨如我,竟然此后一年都未发现异样。

我天真觉得,秦秋岚长得不漂亮,陆知妄能看上她?

不过是可怜她年少多厄生存不易,所以陆知妄起了怜悯之心,想扶持她一把而已。

而我为了讨好自己丈夫,也把秦秋岚当成妹妹一样照顾。

直到那天我在家里清理旧物。

从陆知妄的书桌抽屉里,发现了秦秋岚的大尺度照片,还是他亲***下的。

那一刻,我发疯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