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妈把自己卖了,给我换了口饭吃。
那年我爸下岗,自己不工作,又嫌我妈出去卖馒头丢人,把她的蒸笼砸了。
没有钱,我们没得吃。
我爸叫我们去吃屎。
我妈就去菜市场捡别人不要的、剔到干干净净的大骨头,熬出汤来,再把馒头泡进去。
多少有点肉味。
我已经好久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了,端着碗边吸溜。
我爸一脚把我踢翻了,骂我是丧眼的东西,说那玩意儿搁以前都是喂狗的。
滚烫的骨汤泼到我脖子上,登时起了一圈水泡。
我连哭都不敢哭。
我妈什么也没说,只是麻木地蹲下身子,拿块破抹布,把地板擦了一遍又一遍。
晚上我妈带我去诊所,医生责备说怎么来得这么晚?还是个女孩子。脖子上要是留疤的话,以后可怎么办呢。
当时我妈就从裤口袋里摸出百元大钞了。
她淡淡地说,不会了,以后再不会了。
那天我妈脖子上密密麻麻的咬痕,我其实是看见了的。
那年我十岁,我什么都知道。
其实后来的事情也没那么糟,我爸毕竟是那个年代的大学生。
他窝囊了四年后,就雄起了。
四年后,我爸找了一份教师的工作,干净、体面,赚的钱么,不多不少,但在我们那么一个偏远小县,还算可以。
家里条件好点后,我妈就没再和外头的那些人联系。
她一辈子安安静静、省吃俭用,就是个最传统的农村妇女。